德恒助力滕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成功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9-03-28

2019年3月,滕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滕州城建”)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拟分期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滕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1984年11月,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滕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母公司、国有独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企业信用评价AA级信用企业,同时还是滕州市成立最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年开发能力30万㎡,控股山东新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天行健置业有限公司、滕州市东方中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滕州东方圣典置业有限公司等四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公司创立至今,逐步形成了以商品房住宅、商业地产、城市公建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物业管理等多个业态的大型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
本项目为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德恒作为发行人律师,组建了以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牟宏宝律师为主要负责人,王子恒律师、王淼律师、程彬律师助理为主要成员的项目组,为本项目提供了专业、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