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律师:违法建筑是什么?是不是所有的无证房都要拆除?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5/4 1: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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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临涉嫌违建的情况,一定要分清“真违建”和“以拆违促拆迁”的区别,一方面要对此进行积极补救,采取改正的方式,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违法建筑拆除应遵循以下程序:先期公告,之后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如果被拆迁人催告期间没有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没有履行,那么行政机关将会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管部门等在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后可以直接组织强制执行。根据最高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此种情形下的违法建筑由行政机关负责拆除,法院不受理此类非诉执行申请。没有补偿就让搬迁显然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没有证件是不是只能被拆?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对于没有相关许可证件的房屋,并不是统一进行拆除,对于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的建筑,是可以进行改正的。对于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无证情况,应当由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其他无证的情况,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主管规划部门进行审查,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如果情况严重无法改正,才要考虑拆除的问题。在明拆迁律师最后要跟大家强调,如果你家的房屋面临涉嫌违建的情况,一定要分清“真违建”和“以拆违促拆迁”的区别,一方面要对此进行积极补救,采取改正的方式,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果对于查处违建的行为面临巨大损失,一定要及时联系律师,帮助你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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