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悔婚,女方应该返还彩礼钱吗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5/1 0:00:00 54 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男方悔婚后,如果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关于男方悔婚,女方是否应该返还彩礼钱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男方悔婚,女方应该返还彩礼钱吗

1、男方悔婚后,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二、如何请求返还结婚彩礼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3、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4、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男方悔婚后,如果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标签: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丨如何理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
铁路公安紧盯重点关键积极应对风雪天气
“耳听为虚” AI拟声骗局已让多名老人上当受骗
特邀律师:
邓琼泉律师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

  • 彩礼返还符合的条件

    彩礼返还符合的条件

    2022-04-2799人看过

    彩礼返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要返还彩礼。关于彩礼返还符合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的规定是如何的

    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的规定是如何的

    2022-04-2788人看过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关于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的规定是如何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彩礼、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022-04-2798人看过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关于彩礼、嫁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怎么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

    怎么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

    2022-04-2779人看过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关于怎么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要回彩礼应满足的条件

    要回彩礼应满足的条件

    2022-04-2897人看过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关于要回彩礼应满足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