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代理陕西省西安市确认房屋强制拆迁违法案胜诉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2/8 1:00:45 39 人看过

  西安的一处房屋遭到拆迁部门强制拆除,造成屋内屋外财物大量损害,房主林金表示并未收到相关通知,也未进行拆迁补偿。故此,林金委托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最后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本案获得了胜诉。

  西安的林金在2011年与本村签订了购房协议,通过不动产登记获得了村内一套房屋的所有权。而到了2021年,西安市发布了征收相关的通知,并将林金的房屋划入了征收的范围,但是却一直没有和林金就安置补偿协议事宜进行商讨。直到2021年的11月份,拆迁部门突然到访让他措手不及。

  拆迁部门此次“到访”实际是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强行进入了林金的房屋内,并对房屋进行了拆除,屋内屋外的所有物品皆受到损害。林金惊恐之余,将拆迁部门的强制拆除行为录了下来。他认为强拆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财产利益,便将拆迁部门起诉至法院。

  在庭审中,被告拆迁部门辩称,原告林金的房屋属于其管辖范围,作为行政机关,其有权对该房屋进行拆除。并且,该房屋所在土地已经确认被征收,被告的拆除行为具有法律依据,符合程序正当。

  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在本案中,虽然原告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其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相关机关可以按照规定实施强制执行。并且根据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履行事先以书面形式进行催告的义务,而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其意见。但是,在本案中,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并未提前告知原告,剥夺了其申辩的权利,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原告房屋内的装修及物品为其合法财产,被告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对原告合法财产进行清点保全并妥善保管的情况下,应当进行补偿,所以其强制拆除的行为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属于程序违法,并且房屋已经被拆除,其行为无法撤回。最后,法院采纳冠领律师的诉讼意见,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拆迁部门对原告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本案督导律师

  周旭亮、任战敏

  本案代理律师

  武佳昕律师、姜启林律师

  胜诉判决

  撰稿人:袁小倍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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