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五年后才能办不动产权证吗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1/28 1:02:25 25 人看过
一般是。但只有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有5年才能办证的约定,普通拆迁安置房没有限制。
安置房五年后才能办不动产权证吗法律分析:一般是。但只有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有5年才能办证的约定,普通拆迁安置房没有限制。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时享受了相应的福利政策,所以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四)其他必要材料。前款规定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权利取得方式的不同,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批准文件。申请在地上或者地下单独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按照本条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相关阅读:房屋拆迁时,是按面积补,还是按户口补?律师答: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房屋拆迁中还有安置补助的概念,安置补助是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适用《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有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安置补助,即对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户口,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一定安置房屋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或者相应货币的安置补助。综上,房屋征收的补偿与户口无关,与户口有关的是安置补助。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拆迁的情况下,补偿与房屋有关,与户口无关,而安置补助与户口有关。只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况下,才有按人口给予的安置补助。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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