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救救我丨秃头照片被植发机构当作广告,该怎么维权?
小马憋着笑说:“一看你就不懂法,这都是5年前的事儿了,我听说法律上有诉讼时效,是两年还是三年来着,你这早过了。”
小德很烦恼,民法典呀,救救我吧!
【民法典来拯救你】
《民法总则》第188条第1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在适用诉讼时效期间时,首先需要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点,即确定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该种确定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方式,一般适用于一次性的或者说是偶发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形,对于持续性的对权利人的侵害情形并不能一概适用。
因此案例中,小德发量稀少的照片一直悬挂在植发机构,那么这个侵害情形是持续性的,并不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995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该条规定的法理基础:既然受到侵害、名誉受损等情形是持续存在的,那么权利人当然可以向行为人主张权利而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但因为侵害人格权所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仍然属于债权请求权的范畴,可以适用诉讼时效。
B.请求权行使功能不同:侵权损害赔偿目的在于损害填补;人格权保护目的在于恢复权利圆满状态。
小德可以要求植发机构立即摘掉照片,也就是停止侵害,因为植发机构未经小德同意擅自使用小德的肖像;植发机构也应当向小德赔礼道歉,消除不当影响。
如果小德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人,擅自使用小德的照片是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标准和小德的社会知名度等因素相关或者小德可以证明自己因此受到了损害,也可主张损害赔偿。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失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供 稿:武梦鸽
排版校对:张希
责任编辑:沈晴雯
主 编:安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