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名称及地址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3/3/14 15:12:59 109 人看过
邵阳律师事务所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
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名称及地址
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及地址
二、律师协会的名称:
1.首部。
2.正文。
3.案件基本情况。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十四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邵阳律师事务所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
第八十九条
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暂缓侦查,也可以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八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收到控告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仍然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而且态度好的,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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