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代理人有哪些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1 2:00:00 680 人看过
离婚案件代理人有哪些 一、办理民事案件 1.立案时间。 2.受理案件范围。 3.符合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要求。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100元/件,可以交给律师做侦查,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2.侵害特定物权的、无权处分的、遗失或者损坏特定财产的,依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执行; 3.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按照其争议的价额计算代为管辖:500元以下的,每件收取1000-800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收取;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1%计算。 4.已经受理的案件,没有经济能力委托的,由人民法院委托律师提起仲裁。 三、代书和录音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四、离婚案件的代理人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之规定: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比例如果低于上述规定的上限,那么就应当认定为普通离婚了。 因此,对这类案件,首先应该明确两种情形:一种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但是夫妻之间确实存在感情危险,并且双方都希望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就应当认定为普通离婚了。 另一种是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并且夫妻感情较为确实缺乏了联系,双方住房又难以维持的情况。

标签: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我国的拆迁安置房有房屋产权证吗?能够进行买卖吗?
从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详情】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修订)
特邀律师:
邓琼泉律师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