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怎么提起公诉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0 5:10:00 430 人看过
犯罪嫌疑人怎么提起公诉 (一)_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委托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可以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受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七条 下列案件不得提起公诉: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前款所称犯罪,包括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两种。 (一)自然人犯罪。 指行为人实施的违背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 (二)公民个人犯罪。 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在非金融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后与他人结婚、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签订借赁合同并持续获得财物分割的行为。 (三)私营企业改制中涉及的税务、环保、土地等方面。 (四)刑事诉讼未办理完毕而办理相关手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未办结而办理相应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六)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七)因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侵权赔偿纠纷等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八)治安行政复议案件。 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案件。 (九)治安行政复议案件。 指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行政案件处理决定错误导致公众认识到该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重婚等原因导致身心障碍或者精神失常而无法亲自进行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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