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什么注意事项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0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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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看守所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是否派员在场
1、看守所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是否派员在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面。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上述情形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提前两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会见时带聘请的翻译人员的,须出示经办机构批准的文书。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在场民警应当制止。
二、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1.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的规章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谨慎接受社会咨询,按照规定自觉参加各类社会团体的会议并尽心协作完成各类会议活动,为会见做好各种安保工作。
2.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2人以上,并由监狱管理机关(警察大队)或者人民检察院将传票送达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所在单位,如果不能亲临现场,应另行指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律师为其提供服务。
3.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私自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或者通讯,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或者强令宾客离开座位或者进入会见场所;确需补充侦查的,应报辩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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