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犯罪有哪些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8 0:40:00 440 人看过
婚姻犯罪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事犯罪: (1)结婚时间已到的;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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