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5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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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一、南京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1500-8000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万元,≤10万元4.8-6.4%
>10万元,≤50万元3.2-4%
>50万元,≤100万元2.4-3.2%
>100万元,≤500万元1.6-2.4%
>500万元,≤1000万元0.8-1.6%
>1000万元,≤1亿元0.5-1%
>1亿元0.5-1%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
(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5倍标准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100-2000元/小时。
二、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 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2、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一般为纠纷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3、提出答辩,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同时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缴纳诉讼费用的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应手续。
4、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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