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税款纳税人有损害税收情形如何处理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 0:00:00 39 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欠缴税费的纳税人,有到期债权不行使;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主张税费。

一、欠缴税款纳税人有损害税收情形如何处理

1、欠缴税费的纳税人,如果有到期债权不行使等损害税收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主张税费;

2、税务机关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主张税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欠税不交的后果有哪些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企业都应尽的义务,但若因为种种原因逃税漏税,将会面临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和处罚措施。

1、公告:税务机关对于欠税的单位和个人,首先会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欠税公告并将欠税行为纳入信用档案。

2、加收滞纳金:税务机关对于所欠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责令限期补缴。

3、罚款:欠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期限内为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会处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收缴并停供发票,这个只针对从事生产、经营的欠税纳税人。

5、强制执行:税务机关对逾期未补缴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冻结账户、扣押查封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且税务机关享有一定的优先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6、阻止出境:税务机关对于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纳税人,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7、若税务机关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还追缴欠缴的税款,则纳税人已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数额在一万元到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超过十万,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罚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欠缴税费的纳税人,如果有到期债权不行使等损害税收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主张税费;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主张税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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